5月14日消息,濟南國足豆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商標無效的二審行政判決書公布,該公司申請注冊的“摑足”商標被判定為無效。同時此判決為終審判決。
判決書中認為,該商標存在貶損、諷刺"國足"的傾向,易產生消極的、負面的不良影響。
綜上我們可以看到,該商家注冊申請的商標被宣告無效,也就是說商家之后不能使用該商標進行一切的經營。那么商標被宣告無效后我們應該怎么辦呢?有什么解決辦法呢?
以下是小聚帶給大家商標無效后的處理措施:
①從新注冊一個商標,據了解,上案例中的老板就從新注冊了一個新的商標,這也不失為一個好的方法。
②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但是要在收到通知書的三十天內,假如過期將作廢,人民法院不會理會商標申請人。當如果遇到了特殊情況可以向國務院申請延長時間,但是時間不能超過三個月。
③商標在申請的時候如有存在欺騙的手段或者商標權的申請人商標局有權利宣布注冊人注冊無效。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在發現另外的申請人有這樣的情況是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申請無效。
④在收到商標局宣告無效通知書后可以向委員會提出復審,復審委員會收到請求通知后應該在9個工作日里做出相應的裁定。當事人在收到復審員的決定通知后假如對此決定不服可以在三十天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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