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大家對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的提高,越來越多企業開始重視商標保護。商標注冊申請的數量也越來越多,但是商標注冊申請并不是可以盲目申請,它也是需要遵循一些原則的。
商標注冊申請的原則是什么?
①商標申請在先原則
申請在先原則是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商標局受理最先提出的商標注冊申請,對在后的商標注冊申請予以駁回。
我國商標法在堅持申請在先原則的同時,還強調使用在先的正當性,防止不正當的搶注行為。
②商標顯著性原則
申請的商標必須要具有顯著性,方便消費者識別。而通用名稱或缺乏顯著性的標志不得作為商標注冊,也就是說,即使有一個標志沒有其他人在先注冊,并且符合產品的具體內容,但是這個標志并不能很明顯的將所標志的產品與其他產品區分開來,那么這個標志就不能作為商標使用。
③自愿注冊和強制注冊相結合原則
我國大部分商標采取自愿注冊原則。自愿注冊原則是指商標使用人是否申請商標注冊取決于自己的意愿。在自愿注冊原則下,商標注冊人對其注冊商標享有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在實行自愿注冊原則的同時,我國規定了在極少數商品上使用的商標實行強制注冊原則,作為對自愿注冊原則的補充。
國家規定必須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主要指卷煙、雪茄煙、有包裝的煙絲)的生產經營者,必須申請商標注冊,未經核準注冊的,商品不得在市場銷售。
以上就是對商標注冊申請原則的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