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消息,據加拿大《環球郵報》報道,美國將向加拿大正式提出引渡孟晚舟。報道稱,加拿大駐美國大使大衛·麥克納頓(David MacNaughton)在接受采訪時提到上述消息,但麥克納頓并未提及美國何時會正式提出引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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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日,孟晚舟女士于加拿大溫哥華轉機之時被捕。當月11日,加拿大法院作出裁決,批準孟晚舟的保釋申請,但保釋有16項附加條件,包括孟女士保釋期間必須待在不列顛哥倫比亞省等。如果美方發出正式引渡請求,加拿大司法部將會開始走程序,可能持續達數月乃至數年之久。
此前就有聲音說美國已要求引渡孟晚舟,根據加拿大《引渡法》和美加兩國的《引渡條約》,美國必須在孟晚舟被捕后60天內(即1月30日之前)向加拿大提出正式引渡請求,并將相關文件送交加拿大IAG。如今確實快到期限。
對于孟晚舟案件,中方此前已反反復復地多次闡明嚴正立場。1月15日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主持例行記者會時再次表示,我想任何一個具有正常判斷力的人都能看出來,孟晚舟案不是一起普通的法律案件。加方對孟晚舟女士采取的抓扣措施絕不是為了司法正義,而是對司法程序的濫用。加方必須為其錯誤承擔所有的嚴重后果和責任。希望加方知錯就改,立即糾正錯誤,釋放被無理扣押的孟晚舟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