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機構代碼是什么?組織機構代碼是指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內依法注冊、依法登記的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機構頒發一個在全國范圍內唯一的、始終不變的代碼標識。國家質檢總局負責組織機構代碼的管理工作。
如同居民的身份證一樣,組織機構代碼證是組織機構在社會經濟活動中統一賦予的單位身份證。組織機構代碼系統覆蓋范圍廣泛,對申領代碼單位的資質審核也有數字檔案(檔案數字化)作為憑證,可以動態追溯每一個組織機構的歷史發展變化。
對單位法人實行組織機構代碼和自然人實行社會保障號碼制度,是國家整個經濟和社會實現現代化管理的基本制度,盡快建立這一制度對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推動社會進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且具有緊迫性。實施組機構代碼制度,是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而興起的一種新的現代化管理手段,是實現現代化管理的重要標志,二十世紀末,發達國家已經普遍實行了代碼標識制度,例如歐洲企業注冊處始建于 1992 年,參加 EBR 的國家已多達 20 個,通過 EBR 可以查到歐洲 15 個國家 2000 多萬企業的基本信息 。我國實施組織機構代碼標識制度,不僅有利于計算機的自動化管理,實現信息交換和信息資源共享,而且有利于政府各部門、社會各行業充分發揮監督、管理的整體效能,從而保證社會活動和積極活動健康、有序地進行,有效地促進地方國家經濟的發展。
組織機構代碼的編碼規則
1.全國組織機構代碼由八位數字(或大寫拉丁字母)本體代碼和一位數字(或大寫拉丁字母)校驗碼組成。
本體代碼采用系列(即分區段)順序編碼方法。
校驗碼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C9=11-MOD(∑i(i=1→8)×Wi,11)
式中: MOD——代表求余函數;
i——代表代碼字符從左至右位置序號;
Ci——代表第 i 位上的代碼字符的值(具體代碼字符見附表);
C9——代表校驗碼;
Wi——代表第 i 位上的加權因子,其數值見下表:
當 C9 的值為 10 時,校驗碼應用大寫的拉丁字母 X 表示;當 C9 的值為 11 時校驗碼用 0 表示。
2.代碼的表示形式
為便于人工識別,應使用一個連字符“—”分隔本體代碼與校驗碼。機讀時,連字符省略。表示形式為:xxxxxxxx—X
3.自定義區
為滿足各系統管理上的特殊需要,規定本體代碼 PDY00001 至 PDY99999 為自定義區,供各系統編制內部組織機構代碼使用。自定義區內編制的組織機構代碼不作為個系統之間信息交換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