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顯示,近日,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與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多個二審行政判決書公開。
判決書顯示,訴爭商標為小米公司申請注冊的國際分類為燈具空調、方便食品的“小米”商標。在一審判決中,國家知識產權局以國際分類為燈具空調的“小米”商標與多個引證商標構成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為由,決定駁回訴爭商標的注冊申請。
對于國際分類為方便食品的“小米”商標,因引證商標八連續三年不使用被公告撤銷,法院判決國家知識產權局撤銷訴爭商標駁回復審決定書,重新作出駁回復審決定。
小米公司不服一審判決,向法院提起上訴,請求維持原審判決關于撤銷方便食品類“小米”商標駁回復審決定及國家知識產權局重新作出駁回復審決定的結論,并就多個引證商標的相關事實重新作出認定。此外,請求撤銷“駁回燈具空調類‘小米’商標注冊申請”判決。
二審法院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予維持。兩案件最終裁判結果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綜上得知,小米商標再次申請已經被駁回,那么企業關于商標保護有哪些措施呢?
企業要把商標權保護列為品牌戰略,注意積累企業商標的基礎資料,評估出商標的價值;盡早申報省市著名商標,并為申報馳名商標作準備;對商標侵權行為要盡早采取法律措施解決,要及時的申請注冊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