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消息,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公開了華為技術有限公司與國家知識產權局的相關判決書。判決書顯示,華為對于“鴻蒙”商標的相關訴訟請求被法院駁回。
據了解,華為“鴻蒙”商標被駁回的原因可能是與近似商標“撞車”,這意味著華為在部分“鴻蒙”商標的使用上將無法繼續進行。下面小聚就以上訴案例給大家介紹下申請的商標為什么會被駁回呢?商標申請駁回的原因有哪些?
1、申請商標侵犯了“在先權利”
我國商標法規定:“在注冊商標申請人提出注冊商標申請以前,他人已經依法取得或者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護的權利不得侵犯。”注冊商標時如果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權、姓名權、肖像權等在先權利,商標也會被駁回。
2、商標檢索盲期導致
注冊商標前,代理機構都會對申請商標名進行檢索,以提高通過率。由于商標是統一審查的,商標總局不可能在當天將所有商標錄入系統,我們能查詢到的數據往往都是一個月以前的數據,那么這段時間就是商標檢索盲區。所以盲區內早于我們提交的商標數據是查詢不出來的,很有可能后期會被駁回。
3、商標近似被駁回
兩個商標在文字字形、讀音、含義、圖形的構圖及顏色、整體結構、立體形狀、顏色組合商標近似,容易令公眾產生誤認或混淆的,一般會被認定為近似商標而被駁回。
4、他人已先申請注冊
如果發現同一商標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被多人提起商標注冊申請的話,就會根據“在先申請”原則,駁回后提出申請的企業或者個人。
5、違反強制規定導致
違反強制規定的商標包括:沒有顯著性、帶有夸張性宣傳、有不良影響等許多原因。
6、商標公示期間有異議
商標公示期內,任何第三方都可以對我們的商標提出異議,然后申請人需要做出答辯。
以上就有關華為鴻蒙商標申請被駁回,申請的商標為什么會被駁回的相關介紹。更多商標詳情可查看商標注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