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成功后會發放一個商標注冊證,但是很多人在一段時間之后商標注冊證就會出現破損、遺失等情況,因此當商標注冊證遺失后我們應該如何申請補辦呢?需要哪些材料呢?
1、商標注冊證遺失應該如何辦理?
①申請人自行提交電子申請。申請人可以通過商標網上服務系統提交申請,也可以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商標局駐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辦事處、商標局在京外設立的商標審查協作中心、開展相關受理業務的商標受理窗口辦理。
②委托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申請人可以自愿選擇任何一家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所有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都公布在“代理機構”一欄中。
2、補發商標注冊證的申請材料有哪些?
①應提交的申請書件,包括補發商標注冊證申請書、商標注冊人經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身份證明文件(營業執照副本、身份證等)復印件,同時直接辦理的需要提交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后退還),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應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②具體要求:
申請人應當按照要求如實填寫申請書件,不得擅自修改格式,申請書應當打字或印刷。
申請人名稱、申請人章戳(簽字)處加蓋的章戳(簽字)應當與其身份證明文件中的名稱一致;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在姓名后面填寫證明文件號碼。
申請人地址應冠以省、市、縣等行政區劃名稱。申請人應當按照身份證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寫,身份證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縣等行政區劃的,申請人應當增加注明相應行政區劃名稱。申請人為自然人的,可以填寫通訊地址。
委托商標代理機構申報的,應當填寫代理機構名稱并在“代理機構章戳/代理人簽字”處由代理人簽字并加蓋代理機構章戳。
商標注冊號應按照商標注冊證填寫,一份申請補發一件商標注冊證。
共有商標申請補發商標注冊證,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請。
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當在“申請人章戳(簽字)”處蓋章,申請人為自然人的在“申請人章戳(簽字)”處簽字,所蓋章戳或簽字應當完整清晰。
以上就是有關商標注冊證遺失應該如何辦理需要哪些材料的相關介紹。
相關閱讀:商標注冊申請應該如何選擇類別?